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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 務 費 用 | 金 額 | 內 容 |
養護費用 | 22,000元(月) | 1.保證金為一個月養護費用 (退住時無息退還) 2.公費入住無須保證金 3.養護費用包含膳食及照顧費 4.所述費用如未住滿,以天計算 |
鼻胃管加收費用 | 1,000元(月) | |
尿管加收費用 | 1,000元(月) | |
氣墊床加收費用 | 1,000元(月) | |
另計項目: 一、消耗品費用:個人日用品、營養品、紙尿褲、看護墊、醫療耗材等。 二、醫療門診、復健、交通及僱請看護人員費用: 1.門診、復健每月10次免費,超過每次加收100元(限市區、市區以外依計程 車跳表半價計費)。 2.復健或身體、生理檢查需專人協助時,應由家屬或雇人陪伴,若請專人陪 診費用為每小時100元。 |
機構住宿式喘息服務
將家中需要照顧之長者臨時或短暫交付機構予以協助照顧,費用依照顧計畫及長照給付支付基準收取服務費用。
- 由機構工作人員提供24小時之照顧,服務內容包含:護理照護、協助沐浴、進食、服藥及活動安排等。
- 合以1日為一給(支)支付單位。
- 含交通接送。